Corporate Governance
公司治理

Corporate Governance

董事會

董事會績效評估-內部自評

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報告

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,說明如下
一、本公司已依金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規定,於 108年8月13日 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,每年於第一季終了前完成前一年度之評估,現 114 年度評估已於 115 年 2 月完成。
二、本次評估結果將於 1153月12日 提交董事會報告,其執行運作情形及評估結果如下:

(一) 執行運作情形:

評估週期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
每年執行一次 董事會 自評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董事會決策品質、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、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。
每年執行一次 董事會成員 自評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、董事職責認知、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、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。
每年執行一次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自評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、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、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、內部控制。
每年執行一次 審計委員會 自評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、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、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、內部控制。
每年執行一次 薪資報酬委員會 自評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、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、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、內部控制。

(二) 114 年績效評估結果:

評估範圍 總分 得分 平均得分(註)
1.董事會 225 214 4.75
2.審計委員會 110 110 5.00
3.薪資報酬委員會 90 90 5.00
4.董事會成員 920 868 4.72
5.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460 457 4.97

註 :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,說明分數指標意義如後:滿分為 5 分,1 分:極差,2 分:差,3 分: 中等,4 分:優良,5 分:極優。

(三) 總結:

整體評鑑平均分數均在 4.7 以上,足以顯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在各方面運作良好,且成員對董事會整體運作績效均有正面評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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